趙讓的話乍一聽很有道理,朋友和客人之間的界限本來就不明確,是可以互相轉換的。可惜這個道理阿奇滋和海迪耶並不是不懂,他們之所以專門避開,不把話說透,就是為了給互相留下最後一點體面。
拋開洽談身份不談,海迪耶經營“青衫客”是為了交朋友。阿奇滋希望春華樓內的客人,絡繹不絕。
就像井水不犯河水一樣,雖然都是水,但各有各得來的法子和名頭,是決計不能混為一談的。
這會兒被趙讓明晃晃地說出來,阿奇滋和海迪耶相互對視一眼,但看到對方的眼神中只有平靜與淡漠時,又收回目光。
海迪耶對著趙讓等人開口道:
“不管如何,你們先成了我的朋友,然後才是這裡的客人。”
繼而又轉向阿奇滋,說道:
“現在我要在你的春華樓招待我的朋友,所以我也是你的客人。阿奇滋掌櫃一定不會拒絕客人的要求吧?”
要是讓趙讓一定給這兩人分個高低的話,他估計還是會覺得海迪耶技高一籌。並不是因為他擁有落日馬場,趙讓對他本來就有好感,而是他很懂得什麼叫做胡攪蠻纏。
明明趙讓方才說的道理是客人與朋友之間著實是沒什麼區別,海迪耶的後話聽上去冠冕堂皇,實則又換了概念,把問題重新迴歸到先後之中。
他和阿奇滋本就是先後上來的。
趙讓等人來到單夜國王城後,青衫客和春華樓也是前後去的。
沒人能否認這一點,而且人人都得如此。
人可以同時做很多件事情,但只能同時出現在一個地方!
迄今為止,趙讓還沒有見過一個人既能在酒肆中喝酒,又能在三條街外的妓館中和姑娘調笑。
所以海迪耶這話,其實是一句沒用的廢話。
但偏偏這句話,最讓阿奇滋無可奈何。
作為一名掌櫃,來者是客,向來沒有拒客的道理。無論這客人是誰,和自己多大冤仇,只要能來就是捧場,只要花錢,就是大爺!得小心伺候著!
兩人二十年未見,乍一見面,還是在自己的地盤上,卻就吃了個下馬威,阿奇滋心裡很憤怒,但他還得憋著脾氣,裝作一副耐心的樣子,叫來夥計,讓他用最快的速度把最頂層的包廂收拾出來。
這處包廂很少給外人使用,基本都是阿奇滋招待自己朋友時,才會坐進去。並且這朋友還得夠資格,不是隨便的貓貓狗狗都可以算作是朋友的。
春華樓中大致上有三種人。
第一種就是阿奇滋剛上來時,那些起身行禮的。第二種就是後面上來攀談的。第三種,就是能受到邀請,去那包廂的。
現在趙讓他們能去包廂,但卻不是第三種人。
阿奇滋對夥計的吩咐是用西域話說的,專門說給整個二層的人聽,並且希望透過他們的耳朵聽進去後,再用他們的嘴巴傳遍整個王城。
二十年沒見面的一對仇敵,乍一見面,沒有刀光劍影,沒有血雨腥風,只有平和的微笑,以及最高規格的安排。
這樣的事情一旦傳出去,無疑會讓阿奇滋的聲望再上一個臺階。雖然身為黑街之主的他已經不需要了,可卻能借此壓過海迪耶一頭,他就覺得很值。
夥計收拾得很快,不到一盞茶的功夫,就從樓上下來複命。
阿奇滋大大方方的做了個“請”的手勢,海迪耶微微頷首,算是給了回禮,然後在夥計的帶領下朝樓上走去。
三樓很空曠,沒有人,也沒點燈,只有一個房間。
房間不大,擠著坐也只能坐得下十個人。
這說明在阿奇滋眼裡,“朋友”不在多,而在精。刨除自己外,能有九個,已經非常不錯了。多一個人進來,則必有一個人要出去,這是他的準則。
今天算是破例。
進來的七個人中,海迪耶是曾經從這個屋子裡“出去”的人,其餘的,全都是剛來此的客人。以趙讓先前說的話來算,他們這些客人,距離朋友還很遠。
海迪耶做東,眾人分賓主坐定,趙讓坐在他右手的上位。
他並沒有點菜,因為他知道阿奇滋定然會安排好一切。
不過他帶了酒,因為他知道春華樓中的酒,絕對沒有他帶來的好。
那四名捧著酒壺的姑娘,也跟著來到了包廂中,靠牆站成一排,隨時等著滿足主人的需要。
“親愛的朋友,剛才被阿奇滋掌櫃打斷了,所以我現在先繼續罰酒!”
說罷也不等趙讓等人回應,三名姑娘已經排著隊,捧著酒壺,走到他身旁。
趙讓目測了一下這個酒壺,大概能個裝下三斤左右。三個酒壺,便是九斤酒。哪怕葡萄酒沒有西域春那麼烈,但一個人在短時間內喝下九斤水想必都很困難,更不用說這是九斤酒了。
看來海迪耶“劍豪”中的“豪”,不僅指他的劍法超群,還指他的性格豪爽。
“咕嘟咕嘟”幾乎不帶喘息的餘地,三壺,九斤,海迪耶一轉眼就灌進了肚中,隨後跟個沒事人般坐下,連飽嗝都沒打。
西門大壯都瞪圓了眼睛,饒是他想要在短時間內喝下九斤酒,先不論會不會當場醉死,也絕對不會有這麼輕鬆,不由得在心裡暗道了一聲“怪物”……
罰完了酒,海迪耶心情大好。本就性格豪邁的人,在喝過酒後,只會變得更加豪邁。
他揮揮手,示意給在座的眾人都倒滿酒,而後目光將在座的所有人都掃視了一遍,說道:
“各位都是我海迪耶朋友,雖然你們是大威人,我是西域人。但你們看,我的大威話說的並不差,能交流是作為朋友之間最基礎的東西,你說對嗎,趙公子?”
趙讓心裡一咯噔。
看來海迪耶在來之前已經做足了功課。
不光是他自己,想必其他所有人的姓名、身份海迪耶都已經瞭然於胸。
想想以他的能耐,做到這點也不是難事。
最近進來西域的人,除卻一門心思想掙錢的商人外,也就只剩下他們了。而他們卻又從蘭末國開始,連續把兩個地方都攪擾得天翻地覆。海迪耶只要有心打聽,必然能知道他們先前的“事蹟”。
眾人共同舉杯後,菜品才姍姍來遲。
第一道是個冷盤,趙讓就沒有見過。
看著像核桃仁,但他卻沒見過白如羊脂般的核桃。
海迪耶夾起一塊,放入趙讓的盤中,解釋道:
“這是新鮮的核桃。”
趙讓疑惑道:
“新鮮的核桃?”
在他印象中,核桃是一種乾果,不分新鮮與否。
“朋友在大威中見到的核桃,是不是外面包著個乾癟的硬殼?吃的時候,須得將其費力剝開才行!”
趙讓點點頭。
大威中的核桃都是這樣。
有些殼薄,兩個核桃攥在手掌心,一捏就能碎。但有的則得用榔頭使勁砸!
“新鮮的核桃,外面還有一層綠色的衣服。這層衣服可以保持核桃仁的溼度,讓裡面的殼很軟,同時也讓核桃仁外面的那層皮更容易剝掉。”
“你嚐嚐,新鮮的剝皮核桃,沒有一點酸澀的味道。”
趙讓謹慎地夾起盤子裡白白的核桃仁,送入口中咀嚼,清順甘洌的味道轉瞬沾滿了整個口腔。
“好吃!你也嚐嚐!”
忙不迭的夾給元明空一塊。
其他人看到趙讓評價這麼高,都紛紛動筷,吃了起來。
唯有轉到葉三娘面前時,她沒有吃。
趙讓投去一個疑惑的眼神,葉三娘解釋道是因為她不愛吃核桃。無論新鮮與否,她都不愛吃。因為核桃仁的樣子,實在是太像人的腦子。因此很多人都說,吃核桃可以補腦,但葉三娘卻不想自己變得聰明。
聰明太多,牢騷就太多,自己就會變得不開心起來。
聽到葉三孃的緣由,趙讓二話不說,把筷子換成了勺子,舀了滿滿一勺核桃仁,放進西門大壯的盤子裡,說道:
“從今天起,你每天至少得吃六個核桃!”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
期間海迪耶絲毫沒提為何要專門來請趙讓等人吃飯,只是一口一個朋友,叫得親切。
既然對方不提,趙讓便也不提。
這種酒局,比拼的就是個耐性,就像追姑娘一樣,是水磨的功夫,就得這麼兜兜轉轉地,不斷畫圈,似是而非地往中間靠。
一桌人從大威太上河的和河鮮到單夜國的風土人情,再到海迪耶的落日馬場,最後著落在葡萄酒上。
最後這個話題,海迪耶最感興趣,滔滔不絕地說了起來。
突然一拍腦門:
“我就說今天這酒怎麼味道有些奇怪,原來是忘了冰鎮!”
隨即又懊惱不已地抱怨道:
“阿奇滋真是個王八蛋……可每次遇到他,我就會變成倒黴蛋!二十年沒見,我本以為這種事情就算要發生也不會那麼快,誰想這一見面,倒黴的又是我!”
說罷一臉嚴肅的讓侍立在旁的姑娘趕緊回“青衫客”中取來冰鑑。
沒有涼意和寒氣來中和葡萄酒釀製過程中產生的火氣,此刻海迪耶已經覺得喉嚨有點發燒,並且漸漸向下蔓延,很快就燒到了肚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