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十三與偷走掖烏龍的坐狗人擦肩而過,他臉上浮現出懊惱的表情。
他與陳矩對視了一眼,異口同聲的說:“快追!”
只是問了幾句話的工夫,坐狗人應該走不遠。
洪爺坐到了一張椅子上:“我老了,跑不動。你們去追吧。我在此處等你們。”
林十三和陳矩衝出了四合院。坐狗人已經不見了蹤影。林十三道:“陳公公,你往北追。我往南追。”
陳矩點頭。二人朝著相反的方向疾跑。
林十三往南跑了足有二里地,他跑出了湘西巷,經皮條衚衕、菊兒衚衕、南鑼鼓巷,一直追到了制錦市街。
制錦市街是京城最大的絲綢、布匹買賣之地。大街上人擠人,人挨人,哪裡還能看到坐狗人的影子?
林十三隻得往回走。在湘西巷中,他遇到了同樣空手而歸的陳矩。
陳矩氣喘吁吁的說:“我從湘西巷一直追到了高麗街上,找了好一陣沒找見他。”
林十三道:“無妨。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他總有個住處。去找胡大眼打聽打聽。”
二人回到了胡大眼的四合院。
胡大眼正在跟洪爺啃西瓜。
胡大眼道:“老洪。這可是龐各莊的秋後西瓜。種下去一畝才能結出三五個。給你個狗暗捕吃可惜了。”
老洪吐出一口西瓜子,笑罵道:“去你孃的吧。在你嘴裡,官是狗官、勳貴是狗勳貴、富戶是狗富戶。我這個捕快也成了狗捕快。那我問你,西苑裡住著的嘉靖大皇帝呢?”
胡大眼還沒憤世嫉俗到在一個順天府暗捕、一個錦衣衛堂貼校尉面前說當今皇帝是狗皇帝。
胡大眼狡黠一笑:“當然是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了。”
林十三喘著粗氣,用焦急的語氣問:“胡爺,那坐狗人姓甚名誰,家住何處?”
胡大眼啃了兩口西瓜,這才抬頭瞥了林十三一眼:“怎麼,沒追到?”
林十三反問:“我的胡爺,追到了還用回來找您打聽他嘛?”
胡大眼和手下袍澤曾為朝廷拋頭顱灑熱血。成了殘廢後卻被朝廷無情的拋棄。他對朝廷的人沒有半分好感,自然也包括眼前的“錦衣衛”林十三。
胡大眼道:“他姓甚名誰我不曉得。家住哪裡就更不知道了。”
林十三皺眉,用求助的目光望向洪爺。
洪爺道:“別看我啊。坐狗人不是尋常偷狗賊。他們有規矩,每七天換一個刷夜的住處。防得就是有人找他們的後賬。”
林十三道:“洪爺,二兩銀子呢!總能換來一個名字吧?您不是號稱在高麗街天上的事知道一半,地上的事全知道嘛?”
洪爺道:“呵,拿人錢財,替人辦事。我若知道又何必賣關子?坐狗人從不輕易透露自己的姓名。”
胡大眼接話:“買賣肉狗是上不得檯面的生意。賣主不跟我說姓名,我也不會主動問。”
陳矩倒吸一口涼氣:“如此說來......線索斷了。”
林十三等得就是這句話。
剛才他表現出的懊惱也好,焦躁也罷,都是做戲給陳矩看的。
別忘了,掖烏龍的名字叫“嚴青詞”!
林十三是這樣想的:那條掖烏龍十有八九是嚴閣老府上的人花銀子找坐狗人偷走洩憤的。
嚴府不好明火執仗在府裡養高忠丟的狗,或許吩咐了坐狗人:得手後那條狗你自行處置。
坐狗人本著能多賺點是點的原則,把掖烏龍偷走後牽來湘西巷售賣。
這是權相跟巨宦之間的爭鬥。我林十三屁大個堂貼校尉,圈進這事兒不得像螞蟻一般被人踩死?
真要替高忠尋回掖烏龍。嚴府有一百種方法弄死我。一百種!
馴象所的常千戶說“差事辦不成,收回堂貼逐出錦衣衛”。
跟命相比,區區一張堂貼又算得了什麼?
堂帖不就花了二百兩銀子嘛?這三年我靠著尋寵賺的錢早就不止二百兩了,又沒虧本。
我就算丟了差事又能如何?林家在京城好歹也算中等富戶。以後跟我爹好好經營冰窖,守著嬌妻、幼子熱炕頭,難道不香嘛?
再有,這三年來我善於尋寵的名聲已經傳遍了整個京城。就算我沒了錦衣衛的虎皮,照樣可以接尋寵的活兒。還省得小旗、總旗、百戶層層分潤。
至於什麼前任御馬監掌印的感激、青睞,呵,還是比不上命值錢啊!
如今線索斷了,正好!我順水推舟,回馴象所領罪,等著被收回堂帖就是。
至於巨宦高忠那邊,應該也不會怪罪我。他義子陳矩看到了——我為了尋犬又是找人又是往裡倒貼銀子的,已經盡力。
得嘞,就這麼決定了。三十六計走位上。
林十三是個活得很通透的人。
陳矩心急如焚的問林十三:“如今還有什麼法子尋回掖烏龍?”
林十三搖頭:“難啊!”
陳矩情急之下握住了林十三的右手:“我的林校尉,你不是號稱馴象所第一尋寵能手嘛?”
林十三嘆了聲:“唉!盛名之下其實難副啊!尋犬一事,我其實就兩板斧。一是以犬尋犬,二是來高麗街找洪爺。恕我無能為力。”
洪爺笑道:“怎麼,小東西你洩氣了?這可不像你。”
林十三道:“坐狗人行蹤飄忽不定,線索已斷。我也只有洩氣的份兒。洪爺,胡爺,今日勞煩二位了。”
轉頭林十三又對陳矩說:“我這就回馴象所。陳小兄弟,再會。”
說完林十三腳底抹油,頭也不回的走出了四合院。
陳矩追了出去。
林十三正要往巷口走呢,陳矩卻拽住了他的袍袖:“林校尉,慢行。”
林十三壓低聲音:“陳公公,還有事嘛?”
陳矩道:“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
說完陳矩愣把林十三生生拽到了一個僻靜處。
林十三道:“我的陳公公啊,我剛才說過了,尋犬之事我已無能為力。差事辦砸了,該回馴象所受什麼懲處我都認了。”
聖人曰過“自古英雄出少年”,聖人還曰過“一山還比一山高”。
林十三是個通透的人,陳矩比他更通透。
十八歲的陳矩能夠得到巨宦高忠賞識,只因他有一件與他年齡不符的擅長之事——看人。
林十三在他面前表現的天衣無縫。可陳矩有一種強烈的直覺:眼前這個堂帖校尉不是沒能力幫高公公尋犬,而是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