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布衣146集大結局

第一千零七十五章 吾於文,字文則,以劍殺亂

“什麼。”江岸邊,羊倌皺眉。

“你的意思,青鳳沒有離開陵州,反而是派了大將帶人過去。”

“正是,那青鳳一直留在陵州不動。”

“不愧是大謀。”荀平子眯了眯眼,“若是如此,倒是有些礙事。”

“軍師,申屠將軍那邊,很快便要趕來了。”

“我當然知曉。”荀平子站起了身,“莫得辦法,我親自去一趟吳州,看那羊倌,會不會跟著過來。他明白的,我與他的計謀廝殺,已經不是一日兩日了。我出現在吳州,他豈能放心?”

蔣蒙臉色狂喜。

荀平子笑了笑,“但這樣一來,攻楚州的事情,我便不得參與了。蔣蒙將軍,你我同僚多日,這一回,便恭請爾三位天下名將,打下楚州!如今,苗通已經先行去了吳州,只剩一個青鳳,又無大軍,說不得,他發現我在吳州,也要跟著去的。”

“大事可期!”

蔣蒙的一張臉龐,也露出了激動的神色。

“我聽說,那楚州於文,是什麼西蜀第一將,這一次,我定要親手,斬下的他的首級!”

……

楚州,半島上的一座江城。

此時,一員三十餘歲的西蜀大將,正坐在案臺上,認真地看著兵書。在案臺的旁邊,還擱著一份密信。

從成都送來的密信。信是自家主公寄過來的,裡頭的內容很簡單,說定州戰事緊急,南軍北調,正在和北渝廝殺。但叮囑他在楚州,亦要小心為上。

呼。

於文放下了兵書,沉默地抬起頭。若無記錯,他跟著自家主公,從長陽告老開始,再隨著拒北狄,佔蜀州,已經是六七個年頭了。

當初的金刀衛,已經成了西蜀的一員大將。只可惜這麼多年過去,他總覺得,自己寸功未立。不像晁義苗通那些人,他的為將資質,約莫是有些庸碌。

所以,他兩三年的時間,他只得以勤補拙,不斷研讀兵書,希望有一日,不負自家主公所託。更要堵住天下人的嘴,說什麼西蜀第一將,居然是個名不經傳的庸將。

於文抬手,捋了一把蓄起的山羊鬚。

在西蜀裡,他並不顯眼。但至始至終,他有一點做的極好,便是主公說什麼,他便做什麼,沒有任何的怨言。

起了身,於文走去樓臺,遠眺著半島外的江色。

他的同僚大將,正在定州廝殺。只可惜,他是不能參與了,還要守著這襄江,提防北渝人的進犯。

吾於文,終有一日,要成為西蜀第一將。

……

踏踏踏。

夜色當空,在恪州西岸的一座小城,忽然間,密密麻麻的都是黑影。

雖然只有二郡之地,但恪州的疆域,便如一隻臥蠶,江岸線極長。但不同於恪州中段的疆域,在西岸這邊,江岸低窪,時常會有江洪,向來不是造船塢的好地方。

反而因此,滋生出許多的蘆葦蕩,密密麻麻的一大片。

此時,在晚風中,原本在蘆葦蕩裡的水鳥,忽然間急急飛了起來,繞著頭頂長啼。

呼,呼,呼。

緊隨著,蘆葦蕩裡又有無數船影出現,從蘆葦蕩深處,被人推了出來。

“末將蔣蒙,參見小軍師!見過申屠兄!”

並沒有打起火炬,只在昏色之下,三個天下名將,互相客套了一番,紛紛露出了笑容。

“小軍師,申屠兄,商船早已經準備好了。雖然有些擁擠,但足夠我等這支大軍,渡江攻入楚州。”

“蔣蒙,楚州江域那邊,肯定會有於文的探船。”

蔣蒙點頭,“小軍師放心。楚州在西蜀的佈局裡,向來是以守江為主,然後是助戰陵州,並沒有多少水師。苗通的水師大軍,已經被羊倌先生用計,誘去了吳州一帶。”

“西蜀的青鳳呢?”

“他……依然在陵州。”

常勝沉默了下,並沒有責怪,點了點頭。實際上他也明白,這次千里奇襲的困難。但不管如何,要想打贏跛人,只能出這種奇計。

否則,單單是些陰謀陽謀,很容易被跛人看穿。

“蔣蒙,你帶著多少人馬?”

“另外之數。羊倌先生為了拖住苗通,帶走了一萬人。”

常勝點點頭,即便合計只有十二萬人,對於楚州而言,也是一個極其恐怖的數目了。

要知道,現在西蜀的大軍,都已經北調,死守定州。

這江南一帶,雖然說不上防守空虛,但終歸是兵力不多。如今,正是一鼓作氣的好機會。

蔣蒙和申屠冠對視了一眼,兩人又轉過頭,看向面前的常勝。

常勝再無猶豫,這一場奔波,原本要做的,便是奇襲楚州半島,登岸江南。只要打亂西蜀的江南大勢,到時候,有楚州半島這個橋頭堡在,後面的南征大軍,會源源不斷的趕過來。

定州那邊,不管是東關還是北關,不僅城高牆厚,更是西蜀精銳駐防,很難打下來,無疑,江南是更好的選擇。

“聽我軍令。”常勝咬了咬牙。他今年才二十五,卻已經是三軍主帥,這一次,便要帶著三軍,去打一場,讓整個天下瞠目結舌的奇襲戰。

“登船!”

“軍師有令,速速登船!”

“登船——”

“攻破楚州,活捉西蜀於文!”

夜色下,急行軍的十萬餘人,只暫歇了幾個時辰,便又登上商船,仗著天色,準備奇襲楚州。

……

“於將軍,天色暗了,還請早些歇息。”

正在樓臺上,看著遠方失神的於文,聽到護衛的輕喚,才點了點頭。

他的人生,算得上出彩。雖然不是個大戶公子,但年輕時,便敢抱著一柄劍,遍訪天下名師。當然,並非是要做俠兒,而是立志為國效力。

後來他考上了武進士,再靠著積攢的軍功,擢升為金刀衛。他以為,他的人生,應該是要在朝堂裡,在皇宮的御道上,走完這一生。

直至他遇到了小侯爺,他並無二話,仗著心頭尚熱的血,幫忙救國,幫忙斬奸相。

又直至他遇到了主公——

他才發現,他三十五歲的人生裡,該有一場更大的波瀾壯闊,才算不枉此生。

吾於文,字文則。

願為天下先,以劍殺亂,乞一場太平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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