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才幾個錢你玩什麼命啊筆趣閣

第十二章 我報仇一向從早到晚的!

雖然唐方鏡那天在法院看到劉主管被直接罵著“滾蛋”的時候就知道,對方很有可能學著要加班費,但也沒想到居然會來找自己!

兩人之前可是吵的特別厲害來著。

關鍵自己現在還不是律師,就算幾天之後的考試過了,那也還需要一年的實習期。

而律師在實習期間是不能獨立辦案的。

但是吧,唐方鏡其實很想再懟一波藍鳥公司,二審判決下來就是不執行,估計是想著自己辭職這麼長時間了,肯定急等著用錢,就想著拖時間噁心一下自己。

聽起來好像很奇怪,開公司當老闆居然還會這麼小心眼?

然而開公司當老闆和小心眼與否沒有任何關係,很多辭職仲裁的打工人都被噁心過,人家知道你缺錢,就是透過這樣的方式拖你一段時間。

打工人們辭職了就得趕緊找下一份工作,補償金其實就是這段時間裡的生活費用,公司也知道,所以公司就是故意噁心他的。

錢的事還好說,主要是命快沒了!

有癌症晚期的報告單,法院執行局肯定會加急辦,但是對方的行為讓他很不舒服,不舒服了就要報復,就這麼簡單!

別扯那些沒用的,人家能做初一,你卻不能做十五,沒這道理,也不是戾氣重,只是覺得憑什麼要自己大度呢?

好人就該被別人拿槍指著嗎?

唐方鏡就算在前世也不是什麼真正意義上的好人,他認為自己是那種小人。

都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但小人報仇,講究的就是一個從早到晚,晚一天都不舒服!

想了想之後唐方鏡開口道:“劉主管,你想找我幫你打官司,但我不是律師,所以想問你一下,你在哪住呢?”

另一邊,藍鳥公司樓下,劉主管一臉懵逼,這打官司和在哪住關係嗎?

不過他還是說道:“我啊,我就在光明區住呢,蘭山路街道,怎麼了?”

蘭山路街道……唐方鏡頓時感覺挺巧的,貌似自己也在蘭山路街道下,當然兩人所在社群肯定不同。

“我現在不是律師,但是呢,社群可以推薦我來當訴訟代理人,所以呢,如果你想讓我幫忙打官司,那咱們就得去找你們社群,讓他們出面推薦!”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社群是可以推薦的,當然,按照立法精神以及最高法的一些司法解釋來看,社群推薦的訴訟代理人,一般也得是本社群的居民。

但是呢,實踐中各地具體又有不同,並不是說本社群外的人就不能推薦了,具體還是得看法院的審查。

畢竟律師行業的准入其實很嚴格的,透過考試,實習一年,而且是以律師事務所來承擔無限責任的,如果隨便社群推薦一個人都能去打官司,那法律行業嚴格的准入制度就失去了意義。

曾經有段時間就是那樣,結果就是很多對法律一知半解的傢伙去代理訴訟,說出來的話能把人笑死那種。

但唐方鏡認為自己可以,畢竟這個立法精神實際上是為了保障公民的訴訟權利,兩人是一個公司出來的,而且自己剛剛打完了同樣的官司,這沒有理由不推薦。

說幹就幹,反正距離法考就剩下幾天了,該準備的都準備好了,下雨天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還能賺點錢,何樂而不為呢。

這種推薦的代理和律師比起來,收費要少的多,你要是隨便收費,那你和律師沒區別了,那人家為什麼還要嚴格的考試和實習呢。

很快兩人見了面,劉主管看著面前臉色蒼白的年輕人道:“小……唐老弟啊,讓你看笑話了,我之前為公司那真的是鞍前馬後,結果呢,人家趕我走的時候根本不帶猶豫……”

唐方鏡保持著職業微笑並沒有說什麼,自己開了公司就能明白了,什麼時候都得認清自己的身份。

棉花巷社群辦公室內,田書記正在打著電話。

“小宋啊,那個越府小區現在什麼情況,又和物業吵起來了?還是因為停車的事是吧,行了我馬上過去,這一天天的。”

基層真的是累,身體累就不說了,心累,關鍵是像社群這種基層自治組織,能管的並不多,但發生什麼事都得你去處理……

小區居民覺得物業不作為,不交物業費,然後物業就不讓他們的車進去,日常發生爭吵……

結果正要出門呢,就看到兩個人走了進來。

“你好,你們這是有什麼事嗎?”田書記看著面前的兩個人道。

劉主管趕緊上前道:“田書記吧,我是咱們社群的居民,我叫劉建軍,之前咱們見過,那什麼我有個官司,然後想讓社群推薦我身邊這位唐先生當我的訴訟代理人,你看……”

田書記聞言看了看旁邊的唐方鏡,隨即問道:“他是咱們社群的人嗎?”

“他不在咱社群住田書記,是這樣的……”

劉主管的話還沒說完,田書記直接道:“那不行,啊不是咱們社群的不可能推薦,我還有事,先得走了。”

這也得虧是在省會城市,事實上現在有地方的社群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有這個權利,有時候當事人去找他們,人家直接會說我們不知道……

唐方鏡在後面道:“您先走,我跟著您一起把情況說一說,您先聽聽看。”

人家忙著要走,肯定是有要緊的事,你硬要攔住人家說話,那肯定不行。

這話說的,田書記也不可能直接拒絕,只能說道:“那咱們邊走邊說。”

“情況是這樣的田書記,我和劉主……老劉之前是一個公司的……”

田書記一邊走一邊聽著,聽到關鍵時刻頓時愣住了。

“你……你不會就是網上之前說的那個,天價加班費的原告吧?”

畢竟是發生在京州的事,在外面或許沒那麼火,但是在京州,知道的人還是不少的。

主要是這經歷太傳奇了,操作也太騷了……

是的沒錯,後面唐方鏡拿著判決書去舉報的情況也被報道出來了,光明區勞動監察大隊還專門接受了採訪。

拿著新鮮出爐的判決書當證據去舉報,一邊是罰款一邊是偽證拘留,直接騷斷腿那種……

當然,勞動監察大隊隔壁的仲裁委表示不想說話,馬瑤她們在看了報道後人都已經要傻了,這尼瑪根本不像是個普通打工的,你說他是律師裡的老油條都有人信!

唐方鏡一臉職業微笑道:“那個應該就是我了,所以現在,老劉也要起訴,而我是最熟悉案情的,所以他想讓我來當訴訟代理人。”

田書記猶豫了一下,這種事她好像沒道理拒絕啊……

“走吧,現在回去我給你們出推薦。”

物業和業主吵……反正也不是吵一天兩天了,不耽誤。

證據什麼的更是簡單,群裡唐方鏡回訊息的時候,基本上老劉也都在說話。

當然,整理和計算還是需要一定時間的,委託代理合同也得籤,親兄弟都得明算賬呢。

一天後,勞動仲裁委員會,馬瑤打著哈欠剛剛坐到視窗,就看到一個熟悉的手提大包砸到了面前。

抬頭一看,一個面色蒼白的年輕人臉上掛著和善的微笑:“同志你好,我趕時間。”

馬瑤:“……”

怎麼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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