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你看我穿這個可以嗎?」
方麗娜穿著一條比較正式的長袖連衣裙,喜滋滋的在傅思敏面前轉了一圈。
她擔心自己太過重視,會顯得自己比較膚淺,趕忙解釋了一句:「我就是聽說,去那種高檔西餐廳,都要穿正裝!」
高檔餐廳啊,一份牛排都要大幾百。
關鍵是,請客吃飯的,還是港城的富豪。
並不是那種出了國,在外面刷盤子,回來後卻假裝有錢人的可憐蟲。
B大不是普通大學,京城更是首善之地。
方麗娜雖然來自小城市,但本身也是優秀的。
她承認自己見識不夠,可不是沒有智商。
她會跟在傅思敏身後當個小跟班,不只是傅思敏是「大小姐」,最重要的,還是她這個大小姐來自港城!
內地,到底不如外面好哇。
若是能夠透過傅家,進入到港城,再到國外——
方麗娜終於明白高中老師的那句話:大學不只是學習,更重要的還是人脈關係。
她也徹底了悟:學習好有什麼用?撐死了也就是個書呆子。
還是趁機多多結交有用的朋友,這才能讓自己有更為美好的未來。
所以,自從聽傅思敏說,她那個港城富豪的親爹要來京城,還想請公主的好友吃個飯,方麗娜就開始積極準備。
忍著肉疼,花了好幾百塊錢買了這麼一件「正裝」,就為了能夠在富豪面前好好表現。
傅思敏:……我管你呢!本公主還煩著呢。
她想到電話裡爹地那急切的聲音,話裡話外都透著不耐煩,心情就十分焦躁。
焦躁中,更是有種隱隱的不安。
直覺告訴她,似乎有什麼不好的事情發生了。
但,具體是什麼,她卻毫無頭緒。
自己已經夠煩了,沒想到方麗娜這個狗腿子,居然還在自己耳邊絮絮叨叨、嘰嘰喳喳。
吧嗒!
傅思敏用力合上了手機的翻蓋。
她自詡名媛,自然不會像個刁蠻公主般亂髮脾氣。
這般粗魯的合上手機,就是她在表達不滿了。
方麗娜卻沒有察覺,她的目光瞬間被傅思敏手裡的家手機所吸引。
這年頭,有個傳呼機就已經非常拉風,非常值得顯擺了。
傅思敏呢,不愧是港城豪門千金,卻已經用上了最新款的「掌中寶」。
家的StarTAC,一臺就要一萬多塊啊。
一萬塊錢,都抵得上一個雙職工一年的收入了。
他們老家的房子,一套也才三萬出頭。
這麼多錢,就被傅思敏隨意的拿在手上,還一點兒都不心疼的用力開合!
自己要是有這麼一臺手機,絕對會輕拿輕放,絕不會想傅公主這般粗暴。
「……哎呀,我都想什麼呢!一萬塊錢對於我們這樣的小市民來說是鉅款。」
「可對於人家傅家公主,興許就是一個玩意兒呢。」
「那什麼,傅公主這麼有錢,一部手機對她來說,根本不算什麼,那她若是用膩了,需要換新機——」
方麗娜忍不住的暢想著。
她不是異想天開,也不是貪心不足,而是與傅思敏結交後,她總能從傅思敏那得到「小禮物」。
有全新的化妝品,也有隻穿了一兩次的高檔衣服或是高檔包包。
小時候就沒少穿自家姐姐的舊衣服,用隔壁堂哥的舊書包、舊玩具,方麗娜對於「二手貨」,也沒有那麼的排斥。
要知道,
人家傅公主送給她的東西,說是「二手」,其實跟全新的也買啥區別。
關鍵是,這些都是名牌!
有些在內地都沒有賣的,只能去港城或是國外才會有!
嫌棄?
怎麼會!
再說了,公主也不是總給她二手的,全新的口紅,全新的眼影盤……有了循序漸進的過程,方麗娜最初身為天之嬌女的驕傲,也被一點點的腐蝕了。
二手的衣服、包包,她都那麼的珍惜,二手的手機就更不用說了。
「公主,你這手機真好看!」
小巧、精緻,不是以前的大哥大,也不是當下比較流行的下翻蓋,而是真正的翻蓋手機。
不愧是「掌中寶」,小小一隻,可不就是握在手心的寶貝?
傅思敏:……
這個方麗娜是什麼意思?
想要我的手機?
大白天的,做什麼美夢呢。
這手機是爹地剛買給她的,一臺就要一千美金,自己還沒有新鮮夠呢,怎麼會捨得給別人?
不過,想到方麗娜比較好用,自己還需要靠她支撐公主的體面,傅思敏哪怕內心無比不屑,也不會表露出來。
「嗯,這是我爹地送我的十七歲生日禮物。」
所以,意義重大,就算「不喜歡」了,也不能輕易送人。
方麗娜很聰明,自然聽得出這種潛臺詞。
她嚴重的亮光瞬間暗淡下來。
見方麗娜這般模樣,傅思敏又暗罵了一句「眼皮子淺」,卻還是淡淡的說了句,「我倒是還有一臺替換下來的,也是家的,是個下翻蓋。」
樣子是醜了些,可也是最近兩三年比較新款的手機。
很多工薪族還捨不得買呢。
更何況方麗娜還只是個在校大學生?
有個手機就不錯了!
方麗娜:……與預期嚴重不符,不過,倒也不算太差勁。
是啊,有個手機,就很不錯了呢。
「Lina,你要是不嫌棄,就拿去用吧。」
看到方麗娜眼中再次泛起亮光,傅思敏眼底閃過一抹暗諷與得意,矜持的說著。
「不嫌棄!哎呀,我怎麼會嫌棄?」
公主替換下來的舊手機,市面上也要賣兩三千呢。
兩三千塊錢,都抵得上她大半年的生活費了。
得到了手機,方麗娜還沒有忘了高檔西餐廳的事兒,「公主,你爹地——」
傅思敏:……這個方麗娜,怎麼貪心不足蛇吞象啊。
真是手機也要,牛排紅酒也要!
關鍵是,這次的西餐,狠狠戳了傅思敏的肺管子啊。
爹地丟下她,直接回港城了!
沒有解釋,沒有安撫,彷彿她根本不是他寵愛的小公主,而只是個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寵物!
「呸!呸呸!我才不是什麼寵物!我是爹地的親生女兒,是他與媽媽的愛情結晶……爹地肯定是有非常重要的事兒!」
傅思敏拼命的這般安撫自己。
效果不錯,自欺欺人之下,心底剛剛冒出來的一點兒想法,瞬間被壓了回去。
傅思敏的心情略略好了些,她也有耐心跟方麗娜解釋:「我爹地有急事,他趕回港城去了。」
方麗娜頓時失望不已:「啊?回、回港城了啊!」
牛排紅酒泡湯了?
她、她這套「禮服」白買了?
方麗娜低下頭,萬般可惜的看著自己這條花了好幾百塊錢的名牌裙子。
方麗娜的肢體
語言太明顯了,傅思敏既不傻也不瞎,自然看得明明白白。
暗自罵了一句「小家子氣」,傅思敏想了想,道:「我爹地走了,不過,我們可以自己去吃啊!」
「對了,可以叫上我的幾個發小。他們都是京城大院裡的——」
傅思敏習慣的彰顯自己的尊貴。
而她的尊貴,一半來自於港城富豪爹地,一半則源自京城大院的諸多發小。
最好的人選,肯定是秦奕琛。
秦老的名頭,可是連一些常看新聞的小老百姓也都聽說過的。
可惜,自從三年前自己去了港城,而秦奕琛也因為生病而休了一年學,兩人的聯絡都慢慢減少了。
這次回京讀大學,傅思敏原本還想多找時間跟秦奕琛重新攀攀關係。
可是,自己是大學生,而秦奕琛卻還是苦逼的高三狗。
不說秦家的長輩了,就是秦亦琛自己,這個曾經愛玩愛鬧的小少爺,居然也一臉認真的表示:「高三了,學習緊、任務重,就不能和你們一起去玩兒了。」
秦奕琛是完全把傅思敏當成發小,當成一起玩鬧的「兄弟」。
他說話,也就不用太過委婉,基本上都是有什麼說什麼。
傅思敏:……她可是備受寵愛的小公主啊。
哪怕是在諸多發小裡,也該成為眾人的關注重點。
自己好不容易回來了,其他兄弟還好,都很熱情,也願意和她一起吃吃喝喝、玩玩鬧鬧。
唯有秦奕琛——
「哼,稀罕!」
「又不是隻有你一個,我的發小多著呢!」
傅思敏的公主病發作了,秦奕琛不親近,她也不願主動攀附。
繞過秦奕琛,跟其他的三代們重新續上了友情。
另外,她不只有發小,還有「哥哥」呢。
相較於難攻略的秦亦琛,祁連城可就讓人滿意太多了。
幾乎就是勾勾手指,祁連城就會朝著自己狂奔而來。
當年在省城是這樣,如今來到京城,亦是如此。
哦,對了,祁連城就是當初常愛國要攀附的女上司的小兒子。
他們家原來也是京城的。
只是祁連城的父親年輕時在A省當兵,隨後娶了那位鐵娘子,便在A省安了家。
祁連城比傅思敏大一歲,今年正常參加高考。
因為爺奶都在京城,「妹妹」傅思敏也要在B大讀書,祁連城便考上了京城的軍校。
開著一輛白色的吉普車,祁連城本就俊美的模樣,看起來多了幾分灑脫。
「這是你哥?」
方麗娜看的眼睛都直了,白色吉普車不算什麼,關鍵是那個車牌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