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案?
劉華強首先想到的就是之前僱人開車收拾趙春雨的場面。
不會吧!
當初自己找的人都是親屬親信,絕不可能洩露。
上了警車,問詢警察,警察避而不答。
轉眼到了派出所,關進審訊室,警察直接遞來紙筆,說道,“劉華強,自己做了什麼自己清楚,你現在說的話算是自首,罪責能輕一些,說得晚了,等我亮出證據的話,你的罪行可就嚴重了。”
這是典型的施加心理壓力。
不難想象。
當每個人面對警察如此詢問的時候,肯定都會將自己做過的所有壞事全都回想一遍。
劉華強直髮懵。
這是他第一次被審問。
之前偶有衝突,都是私下解決,無論是打了人還是砸了車,全都靠著賠償一定金錢來化解,還從沒有經過官方的時候。
“我...”
劉華強差點兒說漏嘴,馬上深吸一口氣,話鋒一轉,“我什麼都沒做過,有證據的話,你們就拿出來吧。”
這可難辦了。
一問三不知。
神仙怪不得。
坦白從嚴,抗拒從寬,這句玩笑話有時候又不像一句玩笑話。
“還不說?”
警察透露一個日期和事件,“根據某個電子廠的老闆報案,在那一天,他駕駛的車輛差點兒被一輛東方牌大貨車撞翻,險些出了人命,想起來沒?”
就是趙春雨那事兒。
劉華強還是搖頭,“沒想起來,我不記得,你說的是什麼我根本不清楚。”
如果想規避審訊的問題,一定要給出肯定的答案,千萬不要含糊其辭。
誘供雖然不被允許。
可它總是發生在不經意之間。
假如一句話或者一個字說錯了,很有可能會將自己拖下萬丈深淵。
劉華強經常玩一些偷拍偷聽的手段,在之前也與警方有過一定合作,深知80年代的監控資訊十分微弱。
打定主意。
就是不說。
有證據就拿出來,沒證據就放人,反正只有二十四個小時。
“行。”
警察見他不說,冷笑一聲,“那你就在想想吧,最後給你一次機會,我現在去取證據,一會兒回來你要是還不說,那咱們就看守所見。”
這是真正的孤立無援,就這麼被稀裡糊塗地帶來了。
換做旁人。
肯定嚇尿。
但劉華強就是咬緊牙關,一個字都不提,愛怎麼說怎麼說,權當聽不懂。
............
另一邊。
招標會的現場已經來到了十一點。
中午照例供飯,大家都聚集在酒店的大餐廳。
自助餐很美味,可程飛和肖騰飛根本無心吃任何東西。
劉慧也來了。
聽聞哥哥被警察抓走,她急得哭了出來,馬上就想去春雨電子廠報仇雪恨。
“千萬別!”
丁力攔住了她,“在老餘沒回來之前,咱們都不許輕舉妄動!這很明顯是當地勢力聯合趙春雨給咱們下的絆子。現在整個深城所有商業都擰成了一股繩,無論是日國也好,當地勢力也罷,他們的目標全都是咱們晨曦集團,更是與老餘相關的所有人!你們要清楚一點,這不止是商業競爭,我們已經被捲入了一場無形的政治鬥爭!”
很嚴肅的話題。
說得劉慧也不敢再大放厥詞。
這不像以前了。
以前兩個電子廠有了矛盾,打打殺殺,互相都在當地認識一些朋友,隨隨便便就能擺平。
可現在。
一旦被人抓住了任何把柄,都是可以無限放大並且加以利用。
事態緊急。
尤其是1984年的前半年以前。
晨曦集團決不能出現任何差錯,否則很有可能會一敗塗地。
“那怎麼辦?”
程飛垂頭喪氣,“老大之前說過,這次就算是失敗了也不怕,可...可他到底要怎麼做啊?”
“唉...”
肖騰飛的眼睛一直就沒離開過窗外,“小龍這個傢伙...當初為什麼非要找他做保鏢,惹來這麼多破事兒,我真要恨死他了!”
人與人總歸是不一樣的。
肖騰飛恨小龍貌似可以理解。
程飛心裡也有怨氣,只是沒有表露。
目光投向不遠處的張四海,此時的老張吃喝不停,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正與周圍許多過來舔屁股的人們大聲吹牛逼,囂張又得意。
“哈哈哈哈!”
張四海放下酒杯,對周圍的人們說,“放心就是了,等我們競標成功,好處自然少不了你們的!大家都是一條船上的好兄弟,好到可以穿一條褲子,有我們的肉吃,怎麼能沒有你們的湯喝呢?只是可惜了老柳啊,回想當初,老柳率領我們數次與姓餘的對決,但他還是不行,老骨頭一把,活像條老狗,根本不像我一樣,能輕鬆地算計過姓餘的狗日的!哈哈哈!”
“是是是,張老闆您是大人辦大事兒,大筆寫大字兒!”
“一看張老闆滿面春風樣子就知道今天肯定是勢在必得!”
“張老闆,我們永遠支援您!還希望您有機會的話,多多替我們向龐...”
“誒!”張四海立刻打斷,“說他媽什麼呢?我們四海公司是獨立的公司,別他媽的在這兒胡言亂語!去去去,你給我滾犢子,瞅你就他媽煩!來呀,咱們繼續喝酒,別說廢話嗷!”
有些事情就是這樣。
人人都知道,但人人都沒法說。
被趕走的人馬上陪著笑臉做了道歉。
這都無關痛癢。
張四海不等別的,只等今天最終的結果!
喝了一會兒。
他起身去了小房間。
五分鐘後。
再出來時。
他的臉上更多了一絲極致的喜悅和自信。
成了!
根據上面人給出的資訊,晨曦集團的投標書雖然做得十分精巧並且完美至極,但他們依然可以用不符合現代主義價值觀等無數個理由進行批判和否定。
而且。
他們還決定採用晨曦的一部分設計進行融合,暗笑餘老闆做得如此精美,最終卻白忙活一場,將辛苦搞出的優質成果拱手送人。
............
另一邊。
劉華強還在審訊室內。
無論警察怎麼問詢,他就是不說任何關於趙春雨的話題。
就是沒幹。
愛咋咋地!
但警察還有另外一個案件,“劉總,放下你與其他電子廠老闆的恩怨不提,你可別以為你只犯了這一件事。現在說說第二件吧,這個不用你自首,因為我可以明著告訴你。你真涉及故意傷害了,你們廠子產出來的錄音機發生了爆炸,炸傷了二十多人,這同一批號的產品問題很大,二十多人現在全部住院了。這件事你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