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署——
“喂,最好你能夠坦白招供,單單這起故意傷人案子,如果證據確鑿,你最起碼要在赤柱蹲夠十年!”
審訊室內,大頭文上前幾步,和顏悅色對著阿龍說道。
阿龍就是昨晚陪在花仔榮身邊的那個貼身保鏢,他還有個弟弟叫阿虎,兩人在九龍城寨號稱“龍兄虎弟”。
昨晚兄弟倆跟著花仔榮在大富豪耀武揚威,對著杜永孝不可一世。
今天一大早,阿龍從城寨出來,還沒來得及撒一泡尿,就被一輛麵包車挾持到車上,上了車才知道,對方竟然都是條子,並且還都是杜永孝的人。
“長官,你這樣無辜綁架和冤枉良民,會遭報應的!”阿龍被銬在椅子上,一臉不屑道,“如果你們只是單純想要為你們長官出氣,可以,打我一頓!老子要是哼嚀一聲,就不是好漢!”
“打你?你是守法良民,我們就是守法警察!像我們這樣優秀的警察,又怎麼會輕易毆打嫌疑人?”大頭文說著笑了,對手下使個眼色。
手下過去把門開啟,只見外面進來一人,抓著虎頭柺杖,一瘸一拐,模樣桀驁,不是跛豪,還會是誰?
“交給我吧,對付這種人,我自有辦法!”跛豪對大頭文說道。
大頭文點點頭,“我們出去先!”帶著手下離開,順便把門關上。
阿龍雖然身手不錯,聽說一手洪拳打得有聲有色,不過現在被銬在椅子上,就算他會降龍十八掌,也使不出來。
“怎麼樣,被警察抓來什麼感覺?”跛豪抓著柺杖來到阿龍面前。
阿龍瞥了眼跛豪,露出不屑的表情後,旋即閉目養神。
跛豪昨晚被花仔榮那個後背懟嗆,在杜永孝面前丟盡臉,今天要是再找不回來,以後還怎麼在江湖上混?
於是——
跛豪揚起柺杖狠狠砸在阿龍額角!
砰!
跛豪柺杖是梨花實木,超級重!
這一杖下去,直接把阿龍砸趴在桌子上!
額角崩裂!
跛豪拿柺杖狠狠壓住阿龍後頸,讓他起不了身,嘴裡道:“昨晚你不是很威風嗎?怎麼不兇了?話你知,你現在玩的,都是老子幾十年前玩剩下的!”
阿龍咬牙切齒,想要起身,卻抬不起頭,一隻手被銬著,只能拼命掙扎,手銬和椅子發出嘩嘩聲。
跛豪眼睜睜看著阿龍快要窒息,繼續道:“現在,只要你答應和我們合作,我不僅可以免去你的牢獄之災,並且還會捧你成為九龍城寨話事人!一輩子給人當狗,不如自己當大佬,得不得?”
跛豪說著,慢慢鬆開柺杖。
阿龍這才喘過氣,扭頭怒道:“想讓我背叛榮哥,妄想!”
“是嗎?沒想到你這麼講義氣!”跛豪獰笑。
“是又怎樣?我阿龍和我兄弟阿虎可都是講義氣的!要殺要剮,隨意!”阿龍目光兇狠道。
“哈哈哈!”跛豪突然狂笑。“知不知,我最鐘意你這種講義氣之人!”
跛豪可是在九龍城寨待過,知道城寨內所謂的“義氣”都是狗屁!一切都要向錢看,向權看,向女人看!而阿龍這個人表面上很講義氣,實際上十分好色,並且更加貪錢!
“講真,我現在好欣賞你,不如這樣,我們好好談一談,怎樣?”跛豪用柺杖勾過來一把椅子,大馬金刀坐下,坐到阿龍面前,接著從西裝上衣口袋掏出一支裝的卡瓦納雪茄。
“咔嚓!“剪去雪茄一頭,用打火機把雪茄烤著,咬在嘴裡,然後徐徐朝阿龍噴出一口濃煙。
“咳咳咳!!!”阿龍嗆得夠嗆。
“講真,你和你兄弟身手這麼好,跟著花仔榮能得到什麼?他老子把你們當成狗,他兒子繼續把你們當狗!難道說這輩子,你們就這點出息?”跛豪語氣譏諷道。
阿龍不吭聲,只是扭過頭去。
“現在呢,我可以給你很多很多錢,如果你不願意做九龍城寨大佬,那我就給你買一棟別墅,讓你搬出九龍城寨,開公司,當老闆,做生意——得不得?”
“哼!”阿龍還是不說話。
“你這冷哼一聲就是在質疑我的誠意咯!”跛豪說著打了一個響指,房門開啟,大威提著一皮箱進來。
“開啟,給他看看!”
“是,豪哥!”
大威把皮箱放在桌子上,咔嚓,開啟!
一箱子港幣出現在阿龍面前。
阿龍不屑的眼神頓時明亮起來。
“這裡是一百萬!事成之後,還有兩百萬給你和你兄弟!總計,三百萬!”
望著眼前百萬港幣,阿龍喉嚨滾動一下。
上一次做花仔榮的保鏢和人拼命,他和兄弟阿虎差點掛掉,主子花仔榮給他們的打賞一共才三萬塊!
在花仔榮眼裡,他們也就只值三萬!
可現在,眼前卻是三百萬!是三萬的一百倍!
“你讓我……怎麼信你?”
跛豪一代大梟,也是很會拿捏人心,一看阿龍模樣,就知道該怎麼做。
“你不必信我,只需要信這些嶄新鈔票就好!人,或許會騙你!錢,卻從不說謊!”跛豪說著,伸出柺杖把一箱子錢慢慢推到阿龍面前,“收下吧!只要你肯做我們內應,裡應外合攻克城寨,不要說三百萬,到時候獎你五百萬,也有可能!”
……
就在跛豪靠著金錢魅力一舉拿下花仔榮心腹手下阿龍時-——
杜永孝卻出現在香港大嶼山愉景灣高爾夫球場。
球場開闊無比,周圍幾乎沒有人煙,在這種地方談一些秘密事情,最合適不過,絲毫不怕被人竊聽。
“郭先生,還有馮先生,你們好!”
杜永孝身穿高爾夫球服,帶著一頂鴨舌帽,手戴白手套,緩步走到正在打球的兩位大佬面前。
周圍十五名黑衣保鏢警惕地望著四周,不管眼神,還是專注度,一看就是專業人士。
眼前揮杆打球兩人,一個是地產大亨郭得勝,另外一個是地產大佬馮靜喜。
如果再加上另外一個地產狂人李召基的話,他們三人聯手成立的“新鴻基”,就是名副其實的“香港樓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