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法院民二庭內,原告被告已經坐好了。
只是看著對面那個青年的眼神,劉主管怎麼都覺得很不舒服,對方的眼神一直在盯著自己兩人看。
他甚至有種感覺,下一秒那個姓唐的就要撲過來和他們來一場真人對決!
不至於吧……劉主管心裡嘀咕,不就是幾個補償費嘛。
想了想他還是說道:“老張,今天這開庭……對面那小子咋那麼個眼神呢。”
旁邊的法務老張聞言一臉不爽道:“老劉,你這什麼意思,不信我是不是?是我專業還是他專業啊?”
“他今天來連個律師都沒帶,我都不知道你擔心什麼?擔心我會輸?”
這話說的就有點嚴重了,劉主管趕忙道:“沒有沒有,老張,我當然相信你是專業的。”
老張可是正兒八經的法律專業畢業,而且做過那麼一年訴訟。
而對面呢,估計獲得的法律知識都是從網上看到的,這幾乎是飛龍騎臉,怎麼想都輸不了的。
想著劉主管也就放心了,隨便他瞪眼睛唄,他還敢在法庭上動手不成,要真的動手那是最好了……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在書記員“全體起立”的聲音中,審判長周勇帶著審判員,人民陪審員等等一行人走了進來,臉上帶著濃濃的疲倦。
老周是真的困,眾所周知,基層法院的法官那基本都是到當“大牲口”使的,畢竟開庭審案子,遠不是法庭上看到的這些工作。
更何況這個案子更是讓人比較頭疼。
我們常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但是法官都是人。
法官們在認定事實和法律的時候也會出現偏差,這都是很正常的事。
當然,基層法院也有一些考核手段,比如發改率這種東西,這就不多說了。
至少在老周看來,這種案子在基層是最頭疼的!
算了,先看看雙方代理人今天怎麼說……誒,原告這邊沒有代理人?
趕緊又看了看,把卷宗又確認了一下,哦對,這個原告居然沒有請律師!
這真的很奇怪,這麼大的案子,六十多萬的標的額真的已經不少了,他居然想著自己給自己來辯論。
而老周透過案卷知道,這個年輕人以前做的工作和法律根本不沾邊的,這麼自信的嗎?
宣佈開庭了,還是要走程式,雙方訴訟參與人的姓名,住所地,聯絡方式等等,以及迴避之類的事等等,該走的程式必須要走。
終於到了法庭調查階段,雙方陳述,舉證質證。
老張坐在那裡一副大佬的模樣,給了劉主管“放心”的眼神,隨即精神抖擻地開始了自己的表演。
很多人上了法庭之後就會習慣性緊張,你就想想,上學時候上班時候在很多人面前講話都要比緊張呢,更不用說在法庭那種莊嚴的氣氛中了。
於是,在老張一臉看好戲的表情中,唐方鏡開口了。
“證據一,上下班打卡記錄,證明我在藍鳥公司的工作時間是固定的。”
對此老張直接道:“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證明力度有異議,我公司採取的是不定時工作制度,所以該證據無法證明存在加班的情況。”
唐方鏡並沒有意外,隨即拿起了第二份證據。
“證據二,兩年來工作日下班後的溝通記錄……”
他的主要證據有四份,其中後面三份分別是工作日下班後的溝通記錄,休息日的溝通記錄,以及法定節假日的溝通記錄。
都很多,特別多。
老張對此的質證同樣是,證明力度不予認可,那只是一些溝通而已,根本不能算作是加班!
很快輪到老張這邊舉證了,他同樣拿出了證據。
“證據一,藍鳥公司規章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這上面都清楚地寫明,公司採取的是不定時工作制度,彈性的工作時間。”
“所以當初也是原告同意的,並不存在所謂的加班,上下班打卡,只是督促員工的一種手段,並不會真的透過打卡來約束員工……”
老張說完就看著對面的唐方鏡,看到沒,我不僅有公司規定,還有勞動合同呢,你當初入職籤合同時候就已經知道了。
他當然知道自己在瞎說了,藍鳥公司上班遲到下班早退可是很嚴重的……
這就是現在一些公司的現狀,他們想去搞一些公司文化,弄什麼彈性工作時間,但考核又抓的很嚴……
就給人一種精神分裂的感覺一樣。
一般人看到勞動合同上確實有那樣的內容就會被嚇到,畢竟那玩意是自己簽過的。
然而,在老張呆滯的目光中,對面那個臉色蒼白的年輕人直接道:“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但是根本無法證明不定時工作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法以及漢東省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的規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需要向勞動部門申請,並透過審批才行。”
“而被告方舉證卻沒有勞動部門的審批,因此無法證明。”
所謂的彈性工作時間,不定時工作時間等等,實行這些可不是公司一張嘴就行的,哪怕勞動者同意也得經過審批。
或許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不會有問題,但真的較真起來,那都是問題……
頓了頓,唐方鏡在老張懵逼的眼神又說出了一句話:“據我所知,用人單位未經批准,擅自施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部門應該責令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費用,並補辦手續。”
“不執行的,好像要罰款哦!”
這這這……就算劉主管不太懂法,現在都已經看出來了,好像老張被對方全面壓制了不說,還從他的證據裡找出了漏洞!
那個漏洞不單單能讓他贏官司,還能拿去勞動部門舉報……
唐方鏡這邊已經有點想笑了,他也記不太清公司的章程裡有沒有那個不定時工作制的規定了,主要是平時根本看不到那些章程。
但沒關係,起訴之前就知道,對方肯定會把這玩意拿出來當證據的,果然……
補辦手續?根本不可能做到,因為藍鳥公司很明顯用定時工作才更適合。
否則你以為不定時工作制就能省下加班費,就能隨便讓人加班了?
那給的錢可不會少……所以藍鳥公司不會去補辦所謂的手續的。
審判長老周已經一點都不困了,這小夥子手段挺高明啊,比一些老油條律師都要有水平了。
法庭調查嘛,審判長肯定是要開口調查幾句的。
於是他問道:“被告,藍鳥公司的不定時工作制是否被批准過?”
老張吭哧了半天,終於開口道:“沒,沒有……”
這個時候要是還敢否認,那就不是簡簡單單的賠錢了……
於是,他就聽到,對面那個男人開口了:“哎呀,沒有被批准也敢放在公司規章裡,這公司的法務是在體育學院學的法律吧?”
老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