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週,薩麗爾和索菲亞已經忘記了蜜蜂的事情。
勞倫斯拿著木棍出發,獨自前往之前的存放蜂箱的地方。
“現在差不多是三四月份了,植物長得都挺快。”
勞倫斯看著這野草茂密的林間小路,隨後繼續往前走。
“夏天的時候可以放火把這裡燒了,然後撒一些牧草種子,這樣秋天就能收穫一些牧草了。”
“有薩麗爾在,在下雨前三四個小時放火,這樣雨水下來就會直接滅火,不用擔心火勢控制不住。”
“最好是在陰天。”
“今天回去之後就要把屋舍附近的野草都除了,松林那裡的植物都被挖完了,河邊除了劍麻之外的植物也都要挖了,保持視野和清潔。”
“蚊子蒼蠅都是麻煩,還有羊糞雞屎吸引的小蟲子。”
勞倫斯嘆了口氣,“肯定防不住,還是讓女人們織個蚊帳吧。”
勞倫斯想著各種事情,很快到了第一個蜂箱的位置。
懸掛在大樹上的蜂箱並沒有吸引到蜜蜂,勞倫斯很快去了第二個。
廢墟的蜂箱也沒有吸引到蜜蜂,勞倫斯開啟蜂箱看了一下,發現裡面多了一些爬行的小蟲子。
“是潮溼的關係吧,蜜蜂不喜歡這種陰涼潮溼的地方,更喜歡那些陰涼乾爽通風的地方。”
勞倫斯沒有回收這個木箱,直接放著不管就去檢查剩下的蜂箱。
“不光是溼潤的問題,剛才大樹上的蜂箱沒有吸引到蜜蜂,可能是因為道路的關係。”
“蜜蜂飛的時候雖然歪歪扭扭不走直線,但是它們返回巢穴,以及偵查蜂在選擇築巢位置的時候,都會選擇蜂道通暢的地方。”
“就算是在樹上築窩,也會選擇方便起飛的地點。”
“小號的蜜蜂巢穴還會在樹葉之間,但是很多大號的蜂巢都是直接露出來的,畢竟一個蜂巢的蜜蜂可不少,不可能每一個都會繞路進屋。”
勞倫斯對剩下的蜂箱多了一些信心。
三號木箱也是在大樹上,也更接近沒有樹葉樹枝遮擋的地方,不過依舊沒有蜜蜂的蹤影。
當靠近四號木箱的時候,勞倫斯在陡峭的山壁下面看到了飛舞的小蜜蜂。
十幾只蜜蜂在空中飛來飛去,發出嗡嗡的聲音,還有更多的蜜蜂正趴在木箱的小口子那裡,擁擠而有秩序的輪流進入木箱裡。
“這樣就好了。”勞倫斯輕鬆了很多,也不打擾這些勤勞的小蜜蜂,禮貌的離開這個工作點。
放在野花附近地上的五號木箱已經碎裂一地。
勞倫斯走到地面蹲下,檢查了一下木箱的碎片。
上面有被踩踏的痕跡,勞倫斯撿起一塊木片。
山間的露水很多,夜間的溼氣也大,所以木片相對軟一些。
在木片上有著半個豬蹄印記,在不久之前有一隻蹄子六厘米的野豬從這裡經過,並且用豬鼻子拱翻了木箱,致使木箱撞在石頭上掉了蓋子,然後用腳踩,用牙齒啃咬木箱留下齒痕。
“半個豬蹄,光是前面的腳趾就有六厘米。”
勞倫斯皺著眉頭起身,將留有豬蹄印的木片放進揹簍。
“去山下看看,豬蹄六厘米的野豬有多大,我心裡也沒個準,去和養的那頭豬對比一下。”
“正好現在缺少獵物,既然進入了我的地盤,那就是獵物了!”
勞倫斯這陣子也出去打獵,也依靠著各種陷阱來提高成功率。
不過可能是過了新手保護期,逐漸就步入了安德魯的老路,現在打獵時很少能發現獵物,陷阱的收穫又非常看運氣,基本上不太指望這個。
打獵的主要問題不是武器,是找不到獵物。
小型獵物肯定有,專門去找太費事,不專門找的話又很容易一閃而過,想抓的時候對方已經跑了。
大型動物比較難遇到,也因為難遇到的關係,平時不怎麼擔心野生動物的威脅。
出於安全考慮,勞倫斯也要儘快把那隻闖入的野豬殺了,不然會引來更上層的掠食者。
比野豬更上位的掠食者有三個。
人,熊,狼群。
勞倫斯朝著山下屋舍走去,思考著那隻野豬所帶來的潛在威脅。
“勞倫斯先生!”
山坡上採摘野菜的村裡姑娘發現了勞倫斯,熱情的打招呼。
勞倫斯看著這個穿著灰色羊毛裙子的年輕姑娘,之前慶典的時候這位姑娘就熱情的唱歌,有著歡快熱情的性格。
“布林,很高興見到你,看起來你收穫不錯。”勞倫斯看著布林手裡的菜籃,對方摘了不少的野菜。
布林高興道:“是的,這裡的菜有很多,我們今天早上抓到了一隻大野豬,我們要多摘點菜才夠吃。”
勞倫斯迅速詢問道:“野豬?在哪裡抓到的?”
布林說道:“在森林裡,有一隻很高的大野豬帶著一群小豬到樹林裡破壞我們的松樹,把我們要用的松樹汁都弄掉在了地上,道格很生氣!”
野豬、松油、驅蟲的松樹汁、春天換毛時期面板癢……
大自然裡發生過許多偶然事件,但也有許多必然事件。
從普米修人利用森林裡的松樹來收集松脂開始,野豬和人類就有一戰。
只不過那些野豬倒黴,先遇到的是普米修人。
“只抓到一隻野豬嗎?”勞倫斯感覺還有其餘野豬在附近。
布林說道:“抓到了最大的大野豬,大野豬看到我們過去就衝了上來,其餘小豬都跑了。”
說到這裡,布林小聲的說道:“我和您說,戰鬥的時候艾瑪的丈夫奎格一點用場都派不上,站在那裡不敢動,被道格狠狠的打了一下!”
勞倫斯感覺自己遇到特別大的野豬也不敢上的,詢問道:“大野豬有多大?”
布林笑著說道:“您過去就能看到了,馬上就能看到。”
“那我去看看,下次再見,布林。”勞倫斯和布林告別,又走了十幾米翻過山坡,很快看到了清晰的木屋。
在屋舍外面的地方,十多個人正圍在一隻躺著都要一米六七的大野豬周圍。
勞倫斯在一群野蠻人的注視下走了過去,這些人雖然是殺手強盜,但是對勞倫斯倒是很友善。
勞倫斯站在野豬附近看著這隻大野豬,計算著大致的重量。
這隻野豬體長五米半左右,肩高接近兩米六七,身上能讓附近十幾個人同時站上去。
體重應該超過了兩噸,此時道格正帶著人用罐子和木盆放血。
動物的血是很好的食材,野蠻人很喜歡喝生血。
勞倫斯不喜歡,所以提前說道:“道格,有人受傷嗎?”
道格開心的說道:“勞倫斯,你來的正好,有兩個人被野豬咬斷了腿和手,一個剛死,一個伱看看還有救嗎?”
凱特很快帶著勞倫斯去屋子裡檢視傷員情況。
作為村子裡唯一的醫生,勞倫斯在附近野蠻人的心裡有著很高的地位。
就算是和勞倫斯有過不愉快的凱特,此時也承認了勞倫斯的特殊地位。
勞倫斯在屋子裡看到了一個死人,以及一個昏迷不醒斷了手掌的傷員。
不一定能救活,但是不救的話基本上也是死路一條。
凱特詢問道:“勞倫斯先生,他還有救嗎?”
勞倫斯在這個昏迷的男人脖子上摸了一下,上面還有跳動的跡象。
死人不需要救治,需要救治的都是自己挺下來的頑強之人。
這些人的求生意志非常強烈,身體素質也比正常人頑強很多,是純正的野蠻人。
“我試試,如果他能睜開眼睛見到明天的太陽,那麼就有救。”
傷者失去了很多血,不過傷口暫時止住了血,勞倫斯能做的事情並不多。
說話的時候,昏迷的男人睜開了眼睛,那藍色的眼睛很快聚焦在勞倫斯的身上。
勞倫斯微笑著說道:“餓了嗎?想吃飯嗎?”
曼德克魯緩慢的說道:“我想吃東西,謝謝勞倫斯先生您救了我。”
勞倫斯並沒有做什麼,但是保持一個好的信心也是好事情。
“等一會兒就有吃的了,有肉,有湯,還有酸甜的漿果和野菜,不要睡覺,保持清醒,現在還不是死的時候。”
曼德克魯也不想死,努力的保持清醒,很快就冷汗直流的說道:“我的手……疼!”
“喝點酒吧。”凱特提議道:“喝了酒就不疼了。”
勞倫斯迅速說道:“不,不能喝酒,麻醉自己可不是戰士的行為,要忍住!”
喝酒死得快,勞倫斯知道這些野蠻人都身體素質強悍,但自己為他們治療的時候,不建議這麼作死。
在勞倫斯的保護和引導下,曼德克魯最終只能忍著疼痛,在極度煎熬折磨的情況下和勞倫斯聊天等待吃飯。
吃飯的時候勞倫斯讓布林用勺子喂湯,用小刀切開肉片餵食。
飯後又聊了一個小時,勞倫斯確定傷口沒有崩裂後就站起來將手放在了曼德克魯的額頭上。
“睡吧,安靜地休息,神會判斷你此生的所作所為,決定你是去神國,還是繼續在人間歷練。”
曼德克魯安靜地閉上了眼睛。
道格、凱特、弗裡森和維普等人都安靜的看著勞倫斯。
勞倫斯的身體雖然並不強壯,但是在這一刻獲得了在場所有普米修人的敬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