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永夜還有一個月的時間,一支五十多人的隊伍來到了普米修鎮。
勞倫斯很快帶著德倫、薩麗爾和克哈蘭、洛山達下山應對。
到達村口後發現這支商隊並沒有那麼大的威脅。
這支商隊由二十多個男人和三十多個女人組成,最引人注目的不是女人,而是商隊裡的大號駝鹿。
這些駝鹿比勞倫斯的駝鹿更大,是那隻駝鹿的一倍半左右,身高一米八,身長一米九左右,體格粗壯,尤其是四個蹄子就像是長了毛的錘子一樣。
和駝鹿相比,這種重型駝鹿的鹿角要小很多,只有普通的羊角大小。
重型駝鹿很難跑起來,正常奔跑的速度比人類短跑的速度都要慢,但是力氣極大,平時負責耕種和拉貨用。
看到這隻商隊使用的重型駝鹿,勞倫斯就知道這隻商隊肯定有一個有錢的貴族。
商隊的頭領很快走了過來,他穿著臃腫的冬裝,身上的布料像是棉布,又像是絲綢。
勞倫斯還沒有和對方打招呼,男人就主動說道:“很高興見到您,強大的鴉羽先知。”
“我是來自南方諾森裡王國的商人麥迪森,我的主人是一位睿智的學者,這一次我帶著古語者家族的商品和禮物與您會面。”
勞倫斯高興道:“歡迎你,遠方的旅人。”
麥迪森沒想到這位強大的巫師如此好說話,不過他卻不敢有任何不敬之處。
巫師和凡人是兩種生物,尤其是這些純血巫師通常都非常難相處。
其中男巫最為嚴重。
“先知大人,聽聞您喜歡年輕美麗的女人,這一次我帶來了如此多的美人。”
麥迪森主動為勞倫斯介紹帶來的商品。
勞倫斯對女人沒有太大的興趣,身邊已經有足夠多的美人陪伴了,不論是親情還是愛情都沒有關係,反正已經足夠了。
而且女人太多的話,對男人來說是一種負擔,尤其是一位想要做點事情的男人,更不應該把大量的時間浪費在這種事情上。
“很高興外面的人能尊重我的喜好,不過我現在已經有了足夠多的女人了。”
勞倫斯詢問道:“除了女人之外,還有別的東西嗎?”
麥迪森很快介紹起了其餘的商品。
商隊裡的人都已經看到了附近那個恐怖的巨像,麥迪森可以肯定,上面有著巫術的痕跡!
一位能夠召喚五十米高巨像的強大巫師!
現在麥迪森只想活著回去!
“這是東方蘇曼群島出產的絲綢,諾森裡的貴族都喜歡絲綢做的長襪,穿起來非常舒服。”
“這是我們莊園種植的菸葉,用火燒起來吸入裡面的煙氣,會非常的舒服,還能夠忘記疼痛。”
“這是南方里奧島的香樹皮,可以讓肉湯變得更加好吃。”
勞倫斯看到這種棕色樹皮,立刻反應過來是肉桂了。
桂皮這種東西就是桂樹的樹皮,也有其餘的樹皮,不過都統稱一種。
桂皮既是藥材也是香料,這種香料非常好用。
不過只有樹皮的話,就算是克哈蘭也沒辦法制造對應的桂樹。
麥迪森很快又介紹了其餘的商品。
“這是聖光珠,只要將它放在太陽下照射一陣子,晚上就可以發出很亮的光。”
勞倫斯仔細看過去,面前的是一個拳頭大小的白色珠子。
“它的光能有多亮?”勞倫斯詢問這個珠子的效果,已經想好了最適合的用處。
麥迪森解釋道:“能夠照亮三十米長的客廳,它的光非常耀眼,一般都是用來當燈塔的指引。”
“白天的光越強烈,它能釋放的光就越強,教會的人喜歡把它放在教堂裡持續接受燭光的洗禮。”
“不過這東西只要接受到除了星光之外的光源照射,比如火堆和蠟燭的燭光照射,就會變成白天的樣子,只有在完全漆黑的地方才會發光。”
“通常我們會用黑布將它在白天的時候矇住,然後放在盒子裡,這樣就算是晚上也不會發光了。”
勞倫斯看著這個珠子,這肯定不是珍珠,也不是夜明珠,更像是這個世界特有的奇特物品。
麥迪森又介紹了最後的普通物品。
“這是南方海島的水麥,一種很新奇的食物,還有一車優質的麥子。”
勞倫斯看著水麥,剝開看了一下,發現是這個地區沒有的大米。
“這些我都很喜歡,我可以給你們兩百套撲克牌,五十斤奧潤枝粉,還有其餘的也可以給你們一些,或者給伱一些農具和鐵器。”
麥迪森鬆了口氣,鞠躬說道:“您能夠喜歡這些就好,未來我的主人會很樂意繼續與這邊保持合作。”
勞倫斯高興道:“我也願意和他保持合作。”
麥迪森詢問道:“這些女人……”
勞倫斯看合作那麼愉快,就很好說話,“可以留下來,也可以帶走,下次不要帶來女人了,我這裡更需要能幹活的男人,最好是一個家庭的那種。”
麥迪森恭敬的應道:“是,那麼就留下來,您的意思我會傳達給我的主人。”
雙方很快就結束了交易,麥迪森帶著車隊裡的騎士離開了這個地方。
勞倫斯帶著女人們回去,回到家裡後就高興地說道:“這次交易賺大了!南方人都這麼好說話嗎?”
克哈蘭為勞倫斯解釋其中的原因。
“我聽說過那個古語者家族,他們的族長是一位純血男巫,是純血理論的信奉者,我想他們已經發現我們這裡有多位巫師了。”
勞倫斯笑不出來了,面色嚴肅的看著克哈蘭,“有麻煩嗎?”
克哈蘭不在意的說道:“沒關係,外面的巫師實際上沒有多少,一個城市裡都不一定有一個,不過最好還是小心一些。”
勞倫斯冷靜的詢問道:“那個男巫的能力是什麼?”
如果有危險,那就要提前應對。
“精神風暴,可以將所看到的凡人變成白痴,不管是巫師還是騎士,只要他願意,就能殺掉。”
勞倫斯和其餘女巫頓時沉默了,就連洛山達在面對這種強橫男巫時,也感覺很無力。
克哈蘭微笑道:“不過你不用擔心,他是純血巫師裡很好說話的世俗派,只要他認為你是純血巫師,就會對你很友善。”
勞倫斯詢問道:“世俗派?那是什麼派系?是不是還有別的派系?”
派系這種東西,肯定不止一個。
克哈蘭點了點頭,看著房中的壁爐,“目前只有兩派,世俗派是認為可以和普通人相處,巫師應該成為人類王國的統治者,奴役所有人。”
“保守派系認為和外面的普通生物太靠近會讓傳承斷絕,越來越多的混血女巫出現,導致巫師的數量越來越少。”
“一個認為想要更好的生活,就要在地上和家畜一起生活,另一個認為要建立沒有蒼蠅老鼠的樂園。”
勞倫斯沉默了,一下子竟然不知道誰更先進了。
“你呢?你以前是什麼派系的?”勞倫斯看著克哈蘭。
這位純血女巫以前就是在南方活躍,而且還刺殺了人類王國的國王,導致南方王國一盤散沙聚攏不起來。
克哈蘭很隨意的躺在沙發上說道:“以前是保守派的,現在哪一派都不想管,只想過舒服生活。”
勞倫斯點了點頭,“我明白了,看樣子我們還是要儘快提升實力。”
巫師的存在,讓勞倫斯有了更迫切的變強意願!
管它是什麼男巫,就算是會精神風暴也沒關係。
一百人不夠那就一千人!!
男巫的存在讓勞倫斯感覺自己還是太弱小,只有手下戰士超過一千人了,才能稍微有一點點的安全感。
(本章完)